陈建峰与史丙宪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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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零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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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1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