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沛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燕守红、秦存亮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8-28

第五百一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

五百一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第一

第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

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如认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审 判 长 张 林审 判 员 夏 巍代理审判员 吕 瑞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书 记 员 石明哲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