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沙果故意伤害罪刑罚变更刑事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29

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七十八条、七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

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对罪犯木沙果减刑九个月(刑期至2023年11月20日止)。

百六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对罪犯木沙果减刑九个月(刑期至2023年11月20日止)。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严振鹏审判员  赵丽艳审判员  吕 勇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马振凯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