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汉源既济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案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8-11

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

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章冲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一日书记员  萧芃 来自:www.macrodata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