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阳支行与李玉红借款合同纠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8-23

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十一)项、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十一)项、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

第五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17)渝0235执809号案件本次执行程序终结。

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17)渝0235执809号案件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如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凭本裁定书向本院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的,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限的限制。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余 勇审判员 李继平审判员 刘 放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傅 银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