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定伦、黄仙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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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六十六条第(四)项第一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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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一、撤销本院(2017)粤1622财保3号民事裁定书。二、解除对复议申请人武平县民锋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的闽F×××××重型自卸货车的扣押。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审判员  龚红绸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二日书记员  朱建章 更多数据:www.macrodata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