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淑惠与石狮安东尼亚服装有限公司、马燕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20

第六十二条第四项、

六十二条第四项、第一

第一百零七条、

百零七条、第一百

第一百零九条、

零九条、第一百五

第一百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条、第

第六条、

十六条、第

第十六条、

十八条、第十

第十八条、

九条、第二十

第十九条、

一条、第三十

第二十一条、

一条,《最高人

第三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四款及《中

第二十四条第四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

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四十四条规定,判决如

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判决如下:一.石狮安东尼亚服装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给付潘淑

下:一.石狮安东尼亚服装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给付潘淑惠货款58,460元,并支付自2017年5月17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二.马燕对石狮安东尼亚服装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马燕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石狮安东尼亚服装有限公司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62元,由石狮安东尼亚服装有

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62元,由石狮安东尼亚服装有限公司、马燕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龚寿庆人民陪审员  黄文露人民陪审员  吴思思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日书 记 员  蔡怡娜附:本案适用的主要法律条文及申请执行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

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

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

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

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

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

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第一百五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

第一百五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价款。对价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

支付价款。对价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中

第六十一条、

华人民共和国担

第六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保法》第六条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

第六条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第十六条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六条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

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

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

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买卖合同对付款期限作出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关

第二十四条买卖合同对付款期限作出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约定,但该违约金的起算点

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约定,但该违约金的起算点应当随之变更。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买受人以出卖人接受价款时未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为由拒绝支付该违约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未涉及逾期付款责任,出卖人根据对账单、还款协议等主张欠款时请求买受人依约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明确载有本金及逾期付款利息数额或者已经变更买卖合同中关于本金、利息等约定内容的除外。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

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

,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

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

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来源: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