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银环与郑金玲、贾清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21

第一百五十条、

一百五十条、第一

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审判员  翟洪凤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林

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审判员  翟洪凤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林鹏志速录员  张喜娟 来自:www.macrodata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