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罚变更刑事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19

第七十八条、

七十八条、第七

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

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

六十二条第二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六条之

第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对罪犯唐虎准予减刑九个月(减刑后的刑期至2023年9月28日止)。本裁定

规定,裁定如下:对罪犯唐虎准予减刑九个月(减刑后的刑期至2023年9月28日止)。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达瓦次仁审判员 次  央审判员 德吉梅朵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九日书记员 白玛曲宗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