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秀英与四川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18

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川0116执6668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申

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川0116执6668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熊 武审判员 张世全审判员 唐 斌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八日书记员 江雅莉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