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某某与贺某某、白某某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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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河北省武安市人民法院(2017)冀0481民初275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员  苗永斌人民陪审员  赵国栋人民陪审员  朱长云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书 记 员  候为旗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