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润臣与张云玲、张子举、李军凯、赵金平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8-22

第一百条、

一百条、第一

第一百零二条、

百零二条、第一百

第一百零三条、

零三条、第一百五

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一、冻结被申请人张云玲、张子举、李军凯、赵金平银

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一、冻结被申请人张云玲、张子举、李军凯、赵金平银行存款63000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二、查封担保人郑州润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土地。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审判员 朱 军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靳晨阳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