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建兵与赖远平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8-28

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17)粤0604执3840号案终结本

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17)粤0604执3840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或者财产线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黎健敏审判员  钟松毓审判员  蓝 江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刘胜清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