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增宪、任家财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民事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20

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

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

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一、撤销本院(2016)黔03民终字第60号民事判

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一、撤销本院(2016)黔03民终字第60号民事判决及习水县人民法院(2015)习民初字第1664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贵州省习水县人民法院重审。审 判 长  唐永群代理审判员  吴梦吟代理审判员  李成波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日书 记 员  钱 同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