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八条、
一百一十八条、第一
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
第二百一十三条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一十三条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
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通知》
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通知》第二条规定
第二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撤回起诉处理。审判员 张 亮二〇
,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撤回起诉处理。审判员 张 亮二〇一七年九月三十日书记员 陈江艺PAGE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