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一如与魏美菊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15
下载 HTML
下载本地 PDF
下载本地 Word
文库首页
地图
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韩一如撤回起诉。本案受理费1799元,由原告韩一如承担。
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韩一如撤回起诉。本案受理费1799元,由原告韩一如承担。审判员 贾若男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五日书记员 张佳丽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