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会军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丰都支公司保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12

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张会军撤回起诉。案件受理482元,减半收取241元

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张会军撤回起诉。案件受理482元,减半收取241元,由原告张会军负担。审判员  崔龙均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二日书记员  谭秋红 来自:www.macrodata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