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
第四百一十条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审原告王艳清撤回起诉;二、撤销本院(2016)豫0185民初4
百一十条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审原告王艳清撤回起诉;二、撤销本院(2016)豫0185民初4480号民事判决书。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计50元,由原审原告王艳清负担。审 判 长 牛文强人民陪审员 李听云人民陪审员 邓小红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书 记 员 周梦雅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