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新梅与高爱美、孙敬涛等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26

第二百二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百二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

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案外人张玉的执行异议请求。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

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案外人张玉的执行异议请求。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审 判 长  张心红代理审判员  朱建军人民陪审员  张沪军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书 记 员  王 慧 来自:www.macrodata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