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与葫芦岛市弘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15

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在一定期限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请

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在一定期限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请求人民法院驳回原告起诉。经审理查明,2009年被告开发位于葫芦岛市××区商住楼项目,2009年9月16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弘基·华府认购书》,并交付购房款156,032.00元(含定金20,000.00元),双方在认购书中就认购的房号、面积、单价及房款的交付方式及违约责任违约的解决方式等相关事宜均作了约定,被告承诺弘基·华府小区预计在2011年12月31日交工。至今该工程也未开工建设,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判如所请。上述事实,有原、被告陈述、认购书、收据等证据载卷,经庭审质证,可以认定。本院认为,首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

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

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本案中,2009年9月16日,原、被告签订《弘基·华府认购书》,该认购书性质为商品房预售合同,但至今该工程仍未开工,更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故该认购书应依法认定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

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

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案中,因被告的原因,认购书项下的工程至今仍未开工,更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导致合同无效,被告对此有过错,应承担返还已付购房款、支付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同时还应赔偿原告因此受到的损失;第二,关于原告的损失问题,原、被告签订《弘基·华府认购书》第九条约

第九条约定:”如果甲方延期交房,乙方不愿意继续等待的,甲方退还乙方房款并支付房款的银行同期活期存

定:”如果甲方延期交房,乙方不愿意继续等待的,甲方退还乙方房款并支付房款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虽然原、被告签订的认购书被依法认定无效,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七条

第五十七条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故被告应按照认购书中解决争议方法的约定,自交付购房款次日起,以交付的购房款为基数,支付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第三,被告抗辩称因不可抗力、原告的原因等造成违约,但被告未有充分的证据予以证实,故对被告的抗辩主张依法不予采信。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六条、

第五十六条、

第五十七条、第

第五十七条、

五十八条、第一

第五十八条、

百零七条、第一

第一百零七条、

百一十七条、《最

第一百一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最高人民法院

第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判决如下:

第九十条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葫芦岛市弘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李某购

一、被告葫芦岛市弘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李某购房款136,032.00元并支付利息(自2009年9月17日起至给付时止,以136,032.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二、被告葫芦岛市弘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双倍返还原告李某定金款40,000.00元。三、驳回原告李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910.00元(减半收取,缓

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910.00元(减半收取,缓交至执行阶段),保全费1,300.00元(缓交至执行阶段),合计3,210.00元,由被告葫芦岛市弘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浩月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五日书记员  郭丽秋 来自马克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