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绍文、黄才连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25

第二百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二百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

第五百一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

百一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第一条

第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

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

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 判 长  邓朝良审 判 员  黄本儒人民陪审员  林信杰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书 记 员  冼建欢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