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十三条、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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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杭州屋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撤回起诉。审判员 张恩健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九日书记员 陶娴瑾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
第十三条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条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第一百四
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来自马克数据网
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来自马克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