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
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2017)黔0321民初3872号民事调解书中正文第一页第十二
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2017)黔0321民初3872号民事调解书中正文第一页第十二行的“胡战容”补正为“胡占容”。 审判员 何秀林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日 书记员 吴 颖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macrodata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