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赔偿委员会决定生效后,赔偿委员会如发现原认定的事实或者适用法律错误,必
第二十三条“赔偿委员会决定生效后,赔偿委员会如发现原认定的事实或者适用法律错误,必
须改变原决定的,经本院院长决定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赔偿委员会应当重新审理,依法作出
欧定。
须改变原决定的,经本院院长决定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赔偿委员会应当重新审理,依法作出
欧定。
第二十四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提起赔偿申请,可以委托律师、提出申请的公民的
第二十四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提起赔偿申请,可以委托律师、提出申请的公民的
近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为代理人。
近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为代理人。
第二十五条“赔偿委员会是人民法院审理赔倒案件的审判组织。赔偿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
第二十五条“赔偿委员会是人民法院审理赔倒案件的审判组织。赔偿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
责办理具体事宜。
责办理具体事宜。
第二十六条“人民法院是赔偿义务机关的,审理赔偿案件可参照本规定。
第二十六条“人民法院是赔偿义务机关的,审理赔偿案件可参照本规定。
1996年5月6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几个问题的解释
法发《1996》15号
7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二)项、第(三)
项的规定、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和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
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嘴押、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对起诉后经人民法院判处拘仪、有期徒
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并已执行的上列人员,有权依法取得赔偿。判决确定前被磷押的日期依法不
于赔偿。
二、依照赔偿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许、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
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锦误、造成损害,具有
以下情形之一的,适用刑事赔偿程序予以赔偿:
(一)错误实施司法拘留、罡款的:
(二)实施赔偿法第十五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行为的;
(三)实施赔偿法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行为的。'
人民法院审理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发生错判并已执行,依法应当执行回转的,或者当事
人申请财产保全、先孔执行,申请有错误造成财产损失依法应由申请人赔倒的,国家不承担赔偿
责任。
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人民法院依照赔偿法规定孙以赔偿的案件,应当经过依法确
认。未经依法确认的,赔偿请求人应当要求有关人民法院子以确认。被要求的人民法院由有关审
判庭负责办理依法确认事宜,并应以人民法院的名义答复赔偿请求人。被要求的人民法院不子确
认的,赔偿请求人有权申诉。
四、根据赔偿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有期徒刑缓刑、剥夺
政治权利等刑罚的人被依法改判无罪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赔偿请求人在判决生效前
被嘴押的,依法有权取得赔偿。
五、根据赔偿法第十九条第四款“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
机关“的规定,原一审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没有上诉,人民检察院没有抗诉,判决发生
1996年茅3期93
法律效力的,原一审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被告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抗诉,原二审人民法
院维持一审判决或者对一审人民法院判决孙以改判的,原二审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六、赔偿法第二十六条关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
均工资计算“中规定的上年度、应为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
决定时的上年度;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维持原赔倒决定的、按作出原赔偿决定
时的上年度执行。
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数额,应当以职工年平均工资除以全年法定工作日数的方法计算。
年平均工资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为准。
1996年5月6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如何确定委托贷款协议纠纷诉讼主体资格的批复
法复[1996〕6号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有委托贷款协议的借欲合同如何确定诉讼主体问题的请示》(川高法C1995〕193
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在履行委托贷款协议过程中,由于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而发生纠纷的,贷款人(受托人)可
以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贷款人不起诉的,委托人可以委托责欲协议的受托人
为被告、以借欲人为第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996年5月16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依据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
法复[1996〕7号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黑高法[1996〕16号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本院曾于1994年3月12日以法函[1994〕10号复函你院:经济合同法及其有关条例中规定
的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三计算。该复函内容与实际情况现已不相适
应。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4〕256号通知印发的修订后的《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办法》和《异
地托收承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的有关规定,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
之五计算。但本批复下发前发生的逾期付款行为,其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则仍应按照本院
[1994】10号复丽处理。
1996年5月16日
94【丨'华′`委吝`兽冬豁`蛐【辜I]`支蒿】'、暮歹义昙j赶惨蔓公薯t趸
1996年5月6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几个问题的解释
法发《1996》15号
7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二)项、第(三)
项的规定、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和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
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嘴押、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对起诉后经人民法院判处拘仪、有期徒
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并已执行的上列人员,有权依法取得赔偿。判决确定前被磷押的日期依法不
于赔偿。
二、依照赔偿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许、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
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锦误、造成损害,具有
以下情形之一的,适用刑事赔偿程序予以赔偿:
(一)错误实施司法拘留、罡款的:
(二)实施赔偿法第十五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行为的;
(三)实施赔偿法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行为的。'
人民法院审理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发生错判并已执行,依法应当执行回转的,或者当事
人申请财产保全、先孔执行,申请有错误造成财产损失依法应由申请人赔倒的,国家不承担赔偿
责任。
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人民法院依照赔偿法规定孙以赔偿的案件,应当经过依法确
认。未经依法确认的,赔偿请求人应当要求有关人民法院子以确认。被要求的人民法院由有关审
判庭负责办理依法确认事宜,并应以人民法院的名义答复赔偿请求人。被要求的人民法院不子确
认的,赔偿请求人有权申诉。
四、根据赔偿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有期徒刑缓刑、剥夺
政治权利等刑罚的人被依法改判无罪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赔偿请求人在判决生效前
被嘴押的,依法有权取得赔偿。
五、根据赔偿法第十九条第四款“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
机关“的规定,原一审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没有上诉,人民检察院没有抗诉,判决发生
1996年茅3期93
法律效力的,原一审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被告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抗诉,原二审人民法
院维持一审判决或者对一审人民法院判决孙以改判的,原二审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六、赔偿法第二十六条关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
均工资计算“中规定的上年度、应为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
决定时的上年度;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维持原赔倒决定的、按作出原赔偿决定
时的上年度执行。
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数额,应当以职工年平均工资除以全年法定工作日数的方法计算。
年平均工资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为准。
1996年5月6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如何确定委托贷款协议纠纷诉讼主体资格的批复
法复[1996〕6号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有委托贷款协议的借欲合同如何确定诉讼主体问题的请示》(川高法C1995〕193
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在履行委托贷款协议过程中,由于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而发生纠纷的,贷款人(受托人)可
以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贷款人不起诉的,委托人可以委托责欲协议的受托人
为被告、以借欲人为第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996年5月16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依据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
法复[1996〕7号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黑高法[1996〕16号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本院曾于1994年3月12日以法函[1994〕10号复函你院:经济合同法及其有关条例中规定
的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三计算。该复函内容与实际情况现已不相适
应。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4〕256号通知印发的修订后的《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办法》和《异
地托收承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的有关规定,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
之五计算。但本批复下发前发生的逾期付款行为,其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则仍应按照本院
[1994】10号复丽处理。
199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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