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二审法院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
三、一、二审法院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就法院的管转权闭题申诉
的,不影响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
四、法院对案件作出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如果当事人对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和判决一
并申诉的,法院经过复查,发现管辖虽有错误,但判决正确的,应当不再变动;如经复查,认为
管辖和判决均确有错误,应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经过再审或者提审,原判决和裁定均被撒销
的,应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1990年8月5日
关于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
可否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径行制裁等问题的批复
法经〔19901)45号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鄂法(1990)经昔字第1号《关于人民法院在第二审中发现需要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予以
民事制裁时,应由郧一审法院作出决定等问题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认为当事人有违法行为应予依法制裁而原审人民法
院未予制裁的,可以径行予以民事制裁.
二、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民事制裁决定而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的,该上级人民法院无
论维持、变更或者撒销原决定,均应制作民事制裁决定书.
三、人民法院复议期间,被制裁人请求撒回复议申请的,经过审查,应当采取通知的形式,
准予撒回申请或者驳回其请求.
19:9伟年3朋25日
1990年第了期[怡87),23。
的,不影响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
四、法院对案件作出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如果当事人对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和判决一
并申诉的,法院经过复查,发现管辖虽有错误,但判决正确的,应当不再变动;如经复查,认为
管辖和判决均确有错误,应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经过再审或者提审,原判决和裁定均被撒销
的,应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1990年8月5日
关于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
可否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径行制裁等问题的批复
法经〔19901)45号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鄂法(1990)经昔字第1号《关于人民法院在第二审中发现需要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予以
民事制裁时,应由郧一审法院作出决定等问题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认为当事人有违法行为应予依法制裁而原审人民法
院未予制裁的,可以径行予以民事制裁.
二、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民事制裁决定而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的,该上级人民法院无
论维持、变更或者撒销原决定,均应制作民事制裁决定书.
三、人民法院复议期间,被制裁人请求撒回复议申请的,经过审查,应当采取通知的形式,
准予撒回申请或者驳回其请求.
19:9伟年3朋25日
1990年第了期[怡8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