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刑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假报出口“,是指
第一条“刑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假报出口“,是指
以虚构已税货物出口事实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
为,
(一)伪造或者签订虚假的买卖合同;
(二)以伪造、变造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取得出口货物报关
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等有关出口退税
单据、凭证;
(三)虚开、伪造、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可
以用于出口退税的发票;
(四)其他虚构已税货物出口事实的行为。
以虚构已税货物出口事实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
为,
(一)伪造或者签订虚假的买卖合同;
(二)以伪造、变造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取得出口货物报关
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等有关出口退税
单据、凭证;
(三)虚开、伪造、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可
以用于出口退税的发票;
(四)其他虚构已税货物出口事实的行为。
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
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
百零四条规定的“其他欺骗手段“:
(一)骗取出口货物退税资格的;
(二)将未纳税或者免税货物作为已税货物出口的i
(三)蚀有货物出口,但虚构该出口货物的品名.数量、单
价等要素,骗取未实际纳税部分出口退税款的;
(四)以其他手段骗取出口退税款的。
百零四条规定的“其他欺骗手段“:
(一)骗取出口货物退税资格的;
(二)将未纳税或者免税货物作为已税货物出口的i
(三)蚀有货物出口,但虚构该出口货物的品名.数量、单
价等要素,骗取未实际纳税部分出口退税款的;
(四)以其他手段骗取出口退税款的。
第三条“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5万元以上的,为刑法
第三条“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5万元以上的,为刑法
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骝取国家出口退税款50
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骝取国家出口退税款50
万元以上的,为刑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骗取
国家出口退税款250万元以上的,为刑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
的“数额特别巨大“。
万元以上的,为刑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骗取
国家出口退税款250万元以上的,为刑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
的“数额特别巨大“。
第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零四
第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零四
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
(一)造成国家税款损失30万元以上并且在第一审判决
宣告前无法追回的;
(二)因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年内又
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三)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
(一)造成国家税款损失30万元以上并且在第一审判决
宣告前无法追回的;
(二)因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年内又
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三)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零四
第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零四
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一)造成国家税款损失150万元以上并且在第一审判
决宣告前无法追回的;
(二)因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年内又
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
(三)情节特别严重的其他情形。
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一)造成国家税款损失150万元以上并且在第一审判
决宣告前无法追回的;
(二)因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年内又
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
(三)情节特别严重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公司,企业,明知他人意欲
第六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公司,企业,明知他人意欲
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仍违反国家有关进出口经营的规定,
允许他人自带客户,自带货源、自带汇票并自行报关,骗取国
家出口退税款的,依照刑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第二百一
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仍违反国家有关进出口经营的规定,
允许他人自带客户,自带货源、自带汇票并自行报关,骗取国
家出口退税款的,依照刑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第二百一
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七条“实施骏取国家出口退税行为,没有实际取得
第七条“实施骏取国家出口退税行为,没有实际取得
出口退税款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凑轻处罡。
出口退税款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凑轻处罡。
第八条“国家工作人员参与实施骗取出口退税犯罪活
第八条“国家工作人员参与实施骗取出口退税犯罪活
动的,依照刑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动的,依照刑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九条“实施骊取出口退税犯罪.同时构成虚开增值
第九条“实施骊取出口退税犯罪.同时构成虚开增值
税专用发票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
处罚。
2002年9月17日
本期案例由陈玉浩、李平、雷旭晖、杜磊推荐或者编写封二、封三摄影:崔建民、稚荣生;去】"艮妻复L豪乡
′1】l!E′#皇英文目录翻译:郯忆。
168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税专用发票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
处罚。
2002年9月17日
本期案例由陈玉浩、李平、雷旭晖、杜磊推荐或者编写封二、封三摄影:崔建民、稚荣生;去】"艮妻复L豪乡
′1】l!E′#皇英文目录翻译:郯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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