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第一审专利案件聘请专家担任陪审员的复函

法律法规 · 司法解释 · 民商法 · 公布 1991-06-06 00:00:00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第一审专利案件聘请 专家担任陪审员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第一审专利案件聘请
专家担任陪审员的复函

1991年6月6日 法(经)函〔1991〕64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京高法〔1990〕第208号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的意见。人民法院在审理第一审专利案件时,可以根据该案件所涉及的技术领域,聘请有关技术专家担任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