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以下
第一条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以下
称品种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植物新
品种权受到侵犯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利害关系人,包括植物新品
种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品种权财产
权利的合法继承人等。
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
独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论;排他实施许可合
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品种权人共同起诉,
也可以在品种权人不起诉时,自行提起诉
讼;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品种
一0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权人明确授权,可以提起诉讼。`
称品种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植物新
品种权受到侵犯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利害关系人,包括植物新品
种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品种权财产
权利的合法继承人等。
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
独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论;排他实施许可合
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品种权人共同起诉,
也可以在品种权人不起诉时,自行提起诉
讼;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品种
一0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权人明确授权,可以提起诉讼。`
第二条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为商业
第二条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为商业
目的生产或销售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或
者为商业目的将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
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的,人民
法院应当认定为侵犯植物新品种权。
被控侵权物的特征、特性与授权品种
的特征.特性相同,或者特征.特性的不同
是因非遗传变异所致的,人民法院一般应
当认定被控侵权物属于商业目的生产或者
销售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
被控侵权人重复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
料为亲本与其他亲本另行繁殖的,人民法
院一般应当认定属于商业目的将授权品种
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
殖材料
目的生产或销售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或
者为商业目的将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
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的,人民
法院应当认定为侵犯植物新品种权。
被控侵权物的特征、特性与授权品种
的特征.特性相同,或者特征.特性的不同
是因非遗传变异所致的,人民法院一般应
当认定被控侵权物属于商业目的生产或者
销售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
被控侵权人重复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
料为亲本与其他亲本另行繁殖的,人民法
院一般应当认定属于商业目的将授权品种
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
殖材料
第三条“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
第三条“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
涉及的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由双方当
事人协商确定的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
鉴定人鉴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的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鉴定。
没有前款规定的鉴定机构鉴定人的,
由具有相应品种检测技术水平的专业机
构.专业人员鉴定。
涉及的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由双方当
事人协商确定的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
鉴定人鉴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的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鉴定。
没有前款规定的鉴定机构鉴定人的,
由具有相应品种检测技术水平的专业机
构.专业人员鉴定。
第四条“对于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
第四条“对于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
案件涉及的专门性问题可以采取田间观察
检测.基因指纹图谱检测等方法鉴定。
对采取前款规定方法作出的鉴定结
论,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质证,认定其证明
办5
案件涉及的专门性问题可以采取田间观察
检测.基因指纹图谱检测等方法鉴定。
对采取前款规定方法作出的鉴定结
论,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质证,认定其证明
办5
第五条“品种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
第五条“品种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
人民法院提起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诉讼时,
同时提出先行停止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
或者保全证据请求的,人民法院经审查可
以先行作出裁定。
人民法院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时,可以
2007年第2期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邀请有关专业技术人
员按照相应的技术规程协助取证。
人民法院提起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诉讼时,
同时提出先行停止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
或者保全证据请求的,人民法院经审查可
以先行作出裁定。
人民法院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时,可以
2007年第2期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邀请有关专业技术人
员按照相应的技术规程协助取证。
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侵犯植物新品
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侵犯植物新品
种权纠纷案件,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
三十四条的规定,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判决
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夷等民事责
性、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侵权人的请求,
按照被侵权人因侵权所受损失或者侵权人
因侵权所得利益确定赔偿数额。被侵权人
请求按照植物新品种实施许可费确定赔偿
数额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植物新品种实
施许可的种类.时间,范围等因素,参照该
植物新品种实施许可费合理确定赔偿数
额。
依照前款规定难以确定赔偿数额的,
人民法院可以综合考虑侵权的性质.期间、
后果,植物新品种实施许可费的数额,植物
新品种实施许可的种类.时间,范围及被侵
权人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等
因素,在5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种权纠纷案件,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
三十四条的规定,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判决
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夷等民事责
性、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侵权人的请求,
按照被侵权人因侵权所受损失或者侵权人
因侵权所得利益确定赔偿数额。被侵权人
请求按照植物新品种实施许可费确定赔偿
数额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植物新品种实
施许可的种类.时间,范围等因素,参照该
植物新品种实施许可费合理确定赔偿数
额。
依照前款规定难以确定赔偿数额的,
人民法院可以综合考虑侵权的性质.期间、
后果,植物新品种实施许可费的数额,植物
新品种实施许可的种类.时间,范围及被侵
权人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等
因素,在5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第七条“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均同意将
第七条“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均同意将
侵权物折价抵扣被侵权人所受损失的,人
民法院应当准许。被侵权人或者侵权人不
同意折价抵扣的,人民法院依照当事人的
请求,责令侵权人对侵权物作消灭活性等
使其不能再被用作繁殖材料的处理。
侵权物正处于生长期或者销毁侵权物
将导致重大不利后果的,人民法院可以不
采取责令销毁侵权物的方法,但法律、行政
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侵权物折价抵扣被侵权人所受损失的,人
民法院应当准许。被侵权人或者侵权人不
同意折价抵扣的,人民法院依照当事人的
请求,责令侵权人对侵权物作消灭活性等
使其不能再被用作繁殖材料的处理。
侵权物正处于生长期或者销毁侵权物
将导致重大不利后果的,人民法院可以不
采取责令销毁侵权物的方法,但法律、行政
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以农业或者林业种植为业的
第八条以农业或者林业种植为业的
个人、农村承包经营户接受他人委托代为
繁殖侵犯品种权的繁殖材料,不知道代繁
物是侵犯品种权的繁殖材料并说明委托人
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沥水w
个人、农村承包经营户接受他人委托代为
繁殖侵犯品种权的繁殖材料,不知道代繁
物是侵犯品种权的繁殖材料并说明委托人
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沥水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