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名:颜某平、颜某建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案 入库编号:2
案名:颜某平、颜某建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案
入库编号:2025-03-1-247-001
一级分类:刑事
二级分类: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庭审:一审
所属地区:湖南省
法院名称:临武县人民法院
案件证号: (2022)湘1025刑初18号
关键词:刑事,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罪,造成严重后果,偷拍
基本案情:
2021年3月以来,被告人颜某平、颜某建为了偷拍他人隐私,在电商平台购买窃照专用器材,分别安装在三家酒店的多个房间内,使用手机APP将窃照专用器材与酒店房间内WIFI和自己的手机配对连接,并设置了远程使用手机APP观看房间内实时监控录像、回放录像、下载录像的功能。颜某建、颜某平通过手机APP实时观看时,若发现酒店房间内有人发生性行为,就将相关视频和截图下载至手机观看、保存并存储于颜某建的笔记本电脑内。2021年10月7日晚,旅客唐某某发现房间内安装有窃照器材,随后联系酒店并报警。此事件被人在网络上传播,引起公众舆论广泛关注,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侵害酒店的正常经营,并造成较大经济损失。颜某建自动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构成自首。
湖南省临武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16日作出(2022)湘1025刑初18号刑事判决:一、被告人颜某平犯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二、被告人颜某建犯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判后,没有上诉、抗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理由: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被告人颜某平、颜某建的行为是否属于“造成严重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根据上述规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通常而言,“造成严重后果”指行为给国家、社会、个人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秩序破坏、人身伤害等。具体到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造成严重后果”主要包括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严重侵犯他人隐私、贬损他人人格,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以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本案中,被告人颜某平、颜某建将窃照专用器材安装于酒店房间内,用于偷拍住店旅客,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干扰酒店的正常经营,严重侵犯他人隐私,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应当认定属于“造成严重后果”。
综上,被告人颜某平、颜某建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罪。综合考虑被告人颜某建构成自首,以及全案其他情节,法院依法作出如上裁判。
裁判要旨: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中的“造成严重后果”,主要包括严重侵犯他人隐私、贬损他人人格,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以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形。将窃照专用器材安装于酒店房间内,用于
入库编号:2025-03-1-247-001
一级分类:刑事
二级分类: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庭审:一审
所属地区:湖南省
法院名称:临武县人民法院
案件证号: (2022)湘1025刑初18号
关键词:刑事,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罪,造成严重后果,偷拍
基本案情:
2021年3月以来,被告人颜某平、颜某建为了偷拍他人隐私,在电商平台购买窃照专用器材,分别安装在三家酒店的多个房间内,使用手机APP将窃照专用器材与酒店房间内WIFI和自己的手机配对连接,并设置了远程使用手机APP观看房间内实时监控录像、回放录像、下载录像的功能。颜某建、颜某平通过手机APP实时观看时,若发现酒店房间内有人发生性行为,就将相关视频和截图下载至手机观看、保存并存储于颜某建的笔记本电脑内。2021年10月7日晚,旅客唐某某发现房间内安装有窃照器材,随后联系酒店并报警。此事件被人在网络上传播,引起公众舆论广泛关注,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侵害酒店的正常经营,并造成较大经济损失。颜某建自动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构成自首。
湖南省临武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16日作出(2022)湘1025刑初18号刑事判决:一、被告人颜某平犯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二、被告人颜某建犯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判后,没有上诉、抗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理由: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被告人颜某平、颜某建的行为是否属于“造成严重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根据上述规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通常而言,“造成严重后果”指行为给国家、社会、个人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秩序破坏、人身伤害等。具体到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造成严重后果”主要包括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严重侵犯他人隐私、贬损他人人格,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以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本案中,被告人颜某平、颜某建将窃照专用器材安装于酒店房间内,用于偷拍住店旅客,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干扰酒店的正常经营,严重侵犯他人隐私,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应当认定属于“造成严重后果”。
综上,被告人颜某平、颜某建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罪。综合考虑被告人颜某建构成自首,以及全案其他情节,法院依法作出如上裁判。
裁判要旨: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中的“造成严重后果”,主要包括严重侵犯他人隐私、贬损他人人格,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以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形。将窃照专用器材安装于酒店房间内,用于
偷拍住店旅客,严重侵犯他人隐私、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应当
偷拍住店旅客,严重侵犯他人隐私、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应当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罪论处;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关联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4条
一审:湖南省临武县人民法院(2022)湘1025刑初18号刑事判决(2022年3月16日)
关联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4条
一审:湖南省临武县人民法院(2022)湘1025刑初18号刑事判决(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