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有关收容教育法律规定和制度的决定

法律法规 · 法律 · 公布 2019-12-28 00:00:00

第四条第二款

第四条第二款

第四款


及据此实行的收容教育制度



在收容教育制度废止前

依法作出的收容教育决定有效

收容教育制度废止后

对正在被依
法执行收容教育的人员

解除收容教育

剩余期限不再执行

本决定自
2019

12

29
日起施行


80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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