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
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
理,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者、监督管理部门和地方
人民政府的责任,加强各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
合,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规定。
理,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者、监督管理部门和地方
人民政府的责任,加强各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
合,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产品除食品外,还包挠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产品除食品外,还包挠
食用农产品.药品等与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关
的产品。
对产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有规定的,适用法
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适用本
规定。_
食用农产品.药品等与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关
的产品。
对产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有规定的,适用法
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适用本
规定。_
第三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销售的
第三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销售的
产品安全负责,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
产品。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生产\销售产品需要
取得许可证照或者需要经过认证的,应当按照法
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拳照法定条
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
法定要求产品的,由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
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
得、丘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
物品,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并处5万元罚款;
货值金额3000元以上不足1万元的,并处10万
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
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
原发证部门吊销讯可证照;构成非法经营罪或者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等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生产经营者不再符司法余条件,要求,继续从
一才一
事生广经营活动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诊可证照,
并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告被口销许可证照的生产
经营者名单;构成非法经营罪或者生广、销售伪劣
商品罪等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照而未取得许可证照从
事生交经营活动的,由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
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违法
所得、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
等物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0万元切
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俘
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_有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目律,监督生交
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公众健康知识的普
及、宣传,引导消费者选择合法生产经营者生产、
销售的产品以及有合法标识的产品。
产品安全负责,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
产品。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生产\销售产品需要
取得许可证照或者需要经过认证的,应当按照法
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拳照法定条
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
法定要求产品的,由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
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
得、丘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
物品,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并处5万元罚款;
货值金额3000元以上不足1万元的,并处10万
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
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
原发证部门吊销讯可证照;构成非法经营罪或者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等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生产经营者不再符司法余条件,要求,继续从
一才一
事生广经营活动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诊可证照,
并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告被口销许可证照的生产
经营者名单;构成非法经营罪或者生广、销售伪劣
商品罪等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照而未取得许可证照从
事生交经营活动的,由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
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违法
所得、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
等物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0万元切
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俘
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_有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目律,监督生交
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公众健康知识的普
及、宣传,引导消费者选择合法生产经营者生产、
销售的产品以及有合法标识的产品。
第四条生产者生产产品所使用的原料、辅
第四条生产者生产产品所使用的原料、辅
料\添加剂、农业投人品,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的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
违反前款规定,违法使用原料、辅料、添加剂、
农业投人品的,由农业、卫生、质检、商务、药品等
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目职责没收违法所得,货值
金额不足3000元的,并处2万元罚款;货值金额
5000元以上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罚款;货
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
倍以下的罚欺;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口
销许可证照;构成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国务院公报2007.23
料\添加剂、农业投人品,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的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
违反前款规定,违法使用原料、辅料、添加剂、
农业投人品的,由农业、卫生、质检、商务、药品等
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目职责没收违法所得,货值
金额不足3000元的,并处2万元罚款;货值金额
5000元以上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罚款;货
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
倍以下的罚欺;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口
销许可证照;构成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国务院公报2007.23
第五条销售者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
第五条销售者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
收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
明和产品标识,并建立产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产
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
间等内容。从事产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应当建
立产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的产品品种规
格数量.流向等内容。在产品集中交易场所销售
自制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当比照从事产品批发业务
的销售企业的规定,履行建立产品销售台账的义
务。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
年。销售者应当向供货商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
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
供货商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
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产品,不得销
售。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工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依据各自职责责令停止销售;不能提供检验报告
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销售产品的,没收违法所得
和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造
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
收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
明和产品标识,并建立产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产
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
间等内容。从事产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应当建
立产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的产品品种规
格数量.流向等内容。在产品集中交易场所销售
自制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当比照从事产品批发业务
的销售企业的规定,履行建立产品销售台账的义
务。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
年。销售者应当向供货商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
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
供货商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
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产品,不得销
售。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工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依据各自职责责令停止销售;不能提供检验报告
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销售产品的,没收违法所得
和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造
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
第六条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企业,产
第六条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企业,产
品经营柜台出租企业.产品展销会的举办企业,应
当审查人场销售者的经营资格,明确人场销售者
的产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人场销售者的经营
环境.条件.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经营产品是否符
合法定要求进行检查,发现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
产品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
报告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以
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
令停业整顿;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营业执照。
品经营柜台出租企业.产品展销会的举办企业,应
当审查人场销售者的经营资格,明确人场销售者
的产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人场销售者的经营
环境.条件.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经营产品是否符
合法定要求进行检查,发现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
产品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
报告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以
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
令停业整顿;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营业执照。
第七条出口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保证其
第七条出口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保证其
出口产品符合进口国(地区)的标准或者合同要
求。法律规定产品必须经过检验方可出口的,应
当经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检验合格。
出口产品检验人员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和有关标准,程序.方法进行检验,对其出具
的检验证单等负责。
出人境检验检疫机构和商务.药品等监督管
理部门应当建立出口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良好记录
和不良记录,并予以公布。对有良好记录的出口
产品的生产经营者,简化检验检疫手续。
出口产品的生产经营者逃避产品检验或者弄
虑作假的,由出人境检验检疫机构和药品监督管
国务院文件
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和产品,并处
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
出口产品符合进口国(地区)的标准或者合同要
求。法律规定产品必须经过检验方可出口的,应
当经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检验合格。
出口产品检验人员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和有关标准,程序.方法进行检验,对其出具
的检验证单等负责。
出人境检验检疫机构和商务.药品等监督管
理部门应当建立出口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良好记录
和不良记录,并予以公布。对有良好记录的出口
产品的生产经营者,简化检验检疫手续。
出口产品的生产经营者逃避产品检验或者弄
虑作假的,由出人境检验检疫机构和药品监督管
国务院文件
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和产品,并处
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
第八条进口产品应当符合我国国家技术规
第八条进口产品应当符合我国国家技术规
范的强制性要求以及我国与出口国(地区)签订
的协议规定的检验要求。
质检.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生产经营者的
诚信度和质量管理水平以及进口产品风险评估的
结果,对进口产品实施分类管理,并对进口产品的
收货人实施备案管理。进口产品的收货人应当如
实记录进口产品流向。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
年。
“质检.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不符合法定要
求产品时,可以将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的进货人、
报检人.代理人列人不良记录名单。进口产品的
迹货人.销售者弄虚作假的,由质检\药品监督管
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和产品,并处
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进口产品的报检人\代理人弄虚作假的,取
消报检资格,并处货值金额等值的罚款。
范的强制性要求以及我国与出口国(地区)签订
的协议规定的检验要求。
质检.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生产经营者的
诚信度和质量管理水平以及进口产品风险评估的
结果,对进口产品实施分类管理,并对进口产品的
收货人实施备案管理。进口产品的收货人应当如
实记录进口产品流向。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
年。
“质检.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不符合法定要
求产品时,可以将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的进货人、
报检人.代理人列人不良记录名单。进口产品的
迹货人.销售者弄虚作假的,由质检\药品监督管
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和产品,并处
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进口产品的报检人\代理人弄虚作假的,取
消报检资格,并处货值金额等值的罚款。
第九条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产品存在安
第九条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产品存在安
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应当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
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主动召回产品;并向有关监
督管理部门报告;销售者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该产
品。销售者发现其销售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悟,可
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立即
停止销售该产品,通知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并向
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生产企业和销售者不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
由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
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生产企业召回产品.销售
者停止销售,对生产企业并处货值金额3倍的罚
款,对销售者并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
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t炳许-挂元江t1梁
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应当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
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主动召回产品;并向有关监
督管理部门报告;销售者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该产
品。销售者发现其销售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悟,可
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立即
停止销售该产品,通知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并向
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生产企业和销售者不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
由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
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生产企业召回产品.销售
者停止销售,对生产企业并处货值金额3倍的罚
款,对销售者并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
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t炳许-挂元江t1梁
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产品
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产品
安全监督管理纳人政府工作考核目标,对本行政
区域内的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
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监督
管理协调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协调、监督;统
一领导.指挥产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依法组
织查处产品安全事故;建立监督管理责任制,对各
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质检.工商和药品
一.一
国务院公报2007.25
等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所在地同级人民政府的统
一协调下,依法做好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不履行产品安全监督
管理的领导.协调职责,本行政区域内一年多次出
现产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由监察机
关或者任免机关对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货责
的主管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撒职的处分。
安全监督管理纳人政府工作考核目标,对本行政
区域内的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
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监督
管理协调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协调、监督;统
一领导.指挥产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依法组
织查处产品安全事故;建立监督管理责任制,对各
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质检.工商和药品
一.一
国务院公报2007.25
等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所在地同级人民政府的统
一协调下,依法做好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不履行产品安全监督
管理的领导.协调职责,本行政区域内一年多次出
现产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由监察机
关或者任免机关对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货责
的主管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撒职的处分。
第十一条国务院质检.卫生.农业等主管部
第十一条国务院质检.卫生.农业等主管部
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尽快制定.修改或者起草相
关国家标准,加快建立统一管理\协调配套,符合
实际.科学合理的产品标准体系:
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尽快制定.修改或者起草相
关国家标准,加快建立统一管理\协调配套,符合
实际.科学合理的产品标准体系: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对产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对产
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
履行职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生产经营者
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2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
罚;对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应当依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
定》,向公安机关移送。|
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
理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对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
检查,并对其遮守强制性标准.法定要求的情况了
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监督检查
记录应当作为其盲接负责主管人员定期考核的内
容。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
履行职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生产经营者
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2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
罚;对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应当依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
定》,向公安机关移送。|
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
理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对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
检查,并对其遮守强制性标准.法定要求的情况了
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监督检查
记录应当作为其盲接负责主管人员定期考核的内
容。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
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椿取措施,纠正违法行为,防
止或者褚少危害发生,并依照本规定予以处罚,
(一)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照而未取得许可
证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二)取得许可证照或者经过认证后,不拳照
,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生产\销售
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的;
(三)生产经营者不再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继
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四)生产者生产产品不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的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使用原料.辅料、添加
剂.农业投人品的;
(五)销售者没有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
制度,并建立产品进货台账的;
(六)生产企业和销售者发现其生产「销售的
产品存在安全隐惹,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造成损害,不履行本规定的义务的:
(七)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
_6_
国务院文件
怡的其他有关规定的。
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
理部门不履行前款规定职责、造成后果的,由监察
机关或者任免机关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
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
级的处分;造成丽重后果的,给予其主要负责人、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撒职或
者开际的处分;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渎职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违反本规余,滥用职权或者有其他渎职行为
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对其主要负责人、目
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
或者记大过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其主要_
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降级或者撒职的处分;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渎职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
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椿取措施,纠正违法行为,防
止或者褚少危害发生,并依照本规定予以处罚,
(一)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照而未取得许可
证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二)取得许可证照或者经过认证后,不拳照
,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生产\销售
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的;
(三)生产经营者不再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继
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四)生产者生产产品不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的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使用原料.辅料、添加
剂.农业投人品的;
(五)销售者没有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
制度,并建立产品进货台账的;
(六)生产企业和销售者发现其生产「销售的
产品存在安全隐惹,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造成损害,不履行本规定的义务的:
(七)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
_6_
国务院文件
怡的其他有关规定的。
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
理部门不履行前款规定职责、造成后果的,由监察
机关或者任免机关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
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
级的处分;造成丽重后果的,给予其主要负责人、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撒职或
者开际的处分;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渎职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违反本规余,滥用职权或者有其他渎职行为
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对其主要负责人、目
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
或者记大过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其主要_
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降级或者撒职的处分;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渎职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
第十四条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
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属于
其他监督管理部门职责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并
移交有权处理的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有权处理的
部门应当立即处理,不得推诿;因不立即处理或者
推诿造成后果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对其
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
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属于
其他监督管理部门职责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并
移交有权处理的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有权处理的
部门应当立即处理,不得推诿;因不立即处理或者
推诿造成后果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对其
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
第十五条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
第十五条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
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各目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职
责,有下列职权:
(一)进人生交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查阅、复制、查封、扣押有关合同、票据、
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查封、扣押不符合法余要求的交品,违
法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人品以及用
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
(四)查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
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
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各目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职
责,有下列职权:
(一)进人生交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查阅、复制、查封、扣押有关合同、票据、
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查封、扣押不符合法余要求的交品,违
法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人品以及用
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
(四)查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
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
第十六条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
第十六条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
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生产经营者违法行为
记录制度,对违法行为的情况予以记录并公布;对
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生产经营者,用销诊可证
照。
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生产经营者违法行为
记录制度,对违法行为的情况予以记录并公布;对
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生产经营者,用销诊可证
照。
第十七条“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
第十七条“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
告,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授予其资质的部门吊销其
国务院公报2007.23
检验检测资质;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告,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授予其资质的部门吊销其
国务院公报2007.23
检验检测资质;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发生产品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对社
第十八条发生产品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对社
会造成严重影响的产品安全事件时,农业、卫生、
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在各
自职责范围内及时作出反应,朱取措施,控制事态
发展,减少损失,依照国务院规定发布信息,做好
有关善后工作。
会造成严重影响的产品安全事件时,农业、卫生、
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在各
自职责范围内及时作出反应,朱取措施,控制事态
发展,减少损失,依照国务院规定发布信息,做好
有关善后工作。
第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规跋
第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规跋
的行为有权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为举报人
国务院文件
保密。举报经调查属实的,受理举报的部门应当
给予举报人奖励。
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
理部门应当公布本单位的电子邮件地址或者举报
电话;对接到的举报,应当及时、完整地进行记录
并妥善保存。举报的事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
当受理,并依法进行核实、处理.答复;不属于本部
门职责的,应当转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并告知举报
人。
的行为有权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为举报人
国务院文件
保密。举报经调查属实的,受理举报的部门应当
给予举报人奖励。
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
理部门应当公布本单位的电子邮件地址或者举报
电话;对接到的举报,应当及时、完整地进行记录
并妥善保存。举报的事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
当受理,并依法进行核实、处理.答复;不属于本部
门职责的,应当转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并告知举报
人。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
委、各直属机构.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气象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
初步建立了天气、气候业务和科研体系,提高了
气象监测、预报、预测和服务水平,在防灾凑
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中发挥了重
要作用。但是,气象事业发展中还存在综合气象
观测体系尚未形成「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不强,预
报预测水平巫待提高,气象灾害预警发布体系不
完善等突出闰题。为进一步加快气象事业发展,
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现提出以下
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
紧迫性
(一)加快气象事业发展是应对宋发灾害事
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需要。我国是
世界上受气象灾害影响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气象
灾害种类多.强度大「频率高,严重威胁人民生和
财产安全,给国家和社会造成巨大损失。据统计,
我国每年因各种气象灾害造成的农作物受灾面积
达5000万公顷,受台风、暴雨(雪).干早、沙尘
暴.雷电.冰雹、霜冻和大雾等重大气象灾害影响
的人口达4亿人次,造成的经济损失相当于国内
生产总值的1-~39%。提供准确及时的气象预
注:按此件内容公开。
.国发〔[2006]」3号
报警报服务,提高全社会防御灾害事件的能力和
水平,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对经
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二)加快气象事业发展是应对全球气候变
化、保障国家安全的迫切需要。20世纪90年代
以来,全球气候变化导致的水资源短缺、大面积干
早、海平面上升、冰川退缩.土地荒漠化、粮食交量
波动、流行病传播等,对粮食、能源、水资源、生态
环境和公共卫生安全等构成严重威胁,是人类社
会面临的共同问题。加强气候变化监测、预估、影
响和对策研究,为国家制定应对气候变化对策提
供科学和技术支撑,适应和殒缓气候变化对人类
社会的影响,对国家安全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三)加快气象事业发展是应对我国资源压
力、保障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气候资源是一
种清洁可再生资源。我国横跨5个气候帝,气候
资源丰富多样,风能太阳能\农业与生态气候资
源、空中云水资源等具有巨大的开发潜力,将其转
化为现实生产力有着巨大的经济\环保和生态价
值。开展气候资源变化分析,评估气候资源的承
载能力,合理开发、科学利用和有效保护气候资
源,对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
标
(四)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
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
委、各直属机构.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气象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
初步建立了天气、气候业务和科研体系,提高了
气象监测、预报、预测和服务水平,在防灾凑
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中发挥了重
要作用。但是,气象事业发展中还存在综合气象
观测体系尚未形成「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不强,预
报预测水平巫待提高,气象灾害预警发布体系不
完善等突出闰题。为进一步加快气象事业发展,
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现提出以下
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
紧迫性
(一)加快气象事业发展是应对宋发灾害事
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需要。我国是
世界上受气象灾害影响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气象
灾害种类多.强度大「频率高,严重威胁人民生和
财产安全,给国家和社会造成巨大损失。据统计,
我国每年因各种气象灾害造成的农作物受灾面积
达5000万公顷,受台风、暴雨(雪).干早、沙尘
暴.雷电.冰雹、霜冻和大雾等重大气象灾害影响
的人口达4亿人次,造成的经济损失相当于国内
生产总值的1-~39%。提供准确及时的气象预
注:按此件内容公开。
.国发〔[2006]」3号
报警报服务,提高全社会防御灾害事件的能力和
水平,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对经
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二)加快气象事业发展是应对全球气候变
化、保障国家安全的迫切需要。20世纪90年代
以来,全球气候变化导致的水资源短缺、大面积干
早、海平面上升、冰川退缩.土地荒漠化、粮食交量
波动、流行病传播等,对粮食、能源、水资源、生态
环境和公共卫生安全等构成严重威胁,是人类社
会面临的共同问题。加强气候变化监测、预估、影
响和对策研究,为国家制定应对气候变化对策提
供科学和技术支撑,适应和殒缓气候变化对人类
社会的影响,对国家安全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三)加快气象事业发展是应对我国资源压
力、保障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气候资源是一
种清洁可再生资源。我国横跨5个气候帝,气候
资源丰富多样,风能太阳能\农业与生态气候资
源、空中云水资源等具有巨大的开发潜力,将其转
化为现实生产力有着巨大的经济\环保和生态价
值。开展气候资源变化分析,评估气候资源的承
载能力,合理开发、科学利用和有效保护气候资
源,对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
标
(四)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