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法律法规 · 行政法规 · 公布 1990-01-01 00:00:00

第一章“总。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统一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保证国家对工资进行统一的统计核算和会

第一条为了统一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保证国家对工资进行统一的统计核算和会
计核算,有利于编制、检查计划和进行工资管理以及正确地反映职工的工资收入,制定
本规定。-…

第二条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各种合营单位,各级国家机关、

第二条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各种合营单位,各级国家机关、
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在计划、统计、会计上有关工资总额范围的计算,均应遵守本规


第三条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酣

第三条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酣
总额。-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第二章“工资总额的组成

第二章“工资总额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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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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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件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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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五条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

第五条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
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

C_)对已做土作排计府工资标准支仪的工资
(二)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
G新参加工作联工的见乙工资(学徒的生活费);.
(四)运动员体育津贴.

第六条计件工资悉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第六条计件工资悉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掉劳动
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二)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三)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涧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第七条奖金是擅F旨支浆〕`给]目['【趸工庄'(〕走7邑君页翼′j言乏^亘}】报雷丨丨和士曾【{銮I『T′5`支的F*灵言动嚣=艮酊_丨包括:
(一)生产奖}
(五)节约奖;\
(三)劳动章赛奖;
(四)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
(五)其征奖金。
第八套津贴和社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
付络取工的津贴“以发为了保证取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优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一)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频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
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二)物价补贴包括贡营/保「』正l藩萝戛工工莆多予7j〈二暑乙不′皇…L?,物{多T上蕃蜀矗受亘′更三更e壕〕景'【]丨肯'】而支1一I虚l〈〕笔寥r和暑…_,
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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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

第十条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国病、工伤:产假、计列生育假、婚丧假、
事假、探紧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
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二)附加工资、保留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