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6,8 全国人民代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6,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对深圳湾口岸
港方口岸区实施管辖的决定
〈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
三欣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授权香港特
别行政区对深圳湾口岸】}巷〕甘口岸薹区实撤罹夕昌=骜_簪窗的议
栾,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授权香港特别行
政区对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实施管辗的决定
(草案》。会议认为,为了缓解内地与香港特别行
政区交往日益增多带来的陆路通关压力,适应深
圳市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之间交通运输和便利通关
的客观要求,促进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之间的
人员交流和经贸往来,推助两地经济共吟发展,在
,深圳湾口岸内设立港方口岸区,专用于人员、交
通工具、货物的通关查验,是必要的。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一、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自深圳湾口岸启用
之日起,对该口岸所设港方口岸区依照香港特别
行政区法律实施管辖。
香港特别行政区对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实
行禁区式管理。
二、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的范围,由国务
院规定。
三、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土地使用期限,
由国务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确定。
关于《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授权
香港特别行政区对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
实施管辖的议案》的说明
一2006年8月22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_陈佐洱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奕国务院委托,现对《国务院关于提请审
议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对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
实施管辖的议案》作如下说明:
一697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对深圳湾口岸
港方口岸区实施管辖的决定
〈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
三欣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授权香港特
别行政区对深圳湾口岸】}巷〕甘口岸薹区实撤罹夕昌=骜_簪窗的议
栾,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授权香港特别行
政区对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实施管辗的决定
(草案》。会议认为,为了缓解内地与香港特别行
政区交往日益增多带来的陆路通关压力,适应深
圳市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之间交通运输和便利通关
的客观要求,促进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之间的
人员交流和经贸往来,推助两地经济共吟发展,在
,深圳湾口岸内设立港方口岸区,专用于人员、交
通工具、货物的通关查验,是必要的。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一、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自深圳湾口岸启用
之日起,对该口岸所设港方口岸区依照香港特别
行政区法律实施管辖。
香港特别行政区对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实
行禁区式管理。
二、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的范围,由国务
院规定。
三、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土地使用期限,
由国务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确定。
关于《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授权
香港特别行政区对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
实施管辖的议案》的说明
一2006年8月22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_陈佐洱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奕国务院委托,现对《国务院关于提请审
议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对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
实施管辖的议案》作如下说明:
一697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