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关系。李主席邀请四国元首再次访华。陪同李主席访问的田纪
好关系。李主席邀请四国元首再次访华。陪同李主席访问的田纪云副总理还分别同巴基
斯坦财政部长、约旦首相、土耳其副总理以及尼泊尔外交大臣就扩大双边贸易和经济技
术合作进行了对口会谈。四国对对口会谈的结果表示十分满意。从各方面的情况看,这
次访问获得了圆满成功,达到了增进了解、相互学习、加深友谊、发展合作的预期目
的。(据新华社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二十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的决定》已由中
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一九八四年十一月十四
日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李先念
一九八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
海事法院的决定
一九八四年十一月十四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为了适应我国海上运输和对外经济贸易事业发展的需要,有效地行使我国司法管辖
权,及时地审理海事、海商案件,以维护我国和外国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作如下决
定:
“30(总3065。,
一、根据需要在沿海一定的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
海事法院的设置或者变更、撤销,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海事法院的审判机构和办事机构的设置,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二、海事法院对所在地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海事法院的审判工作受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监督。
三、海事法院管辖第一审海事案件和海商案件,不受理刑事案件和其他民事案件。
各海事法院管辖区域的划分,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对海事法院的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由海事法院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四、海事法院院长由所在地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海事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审判委员会委员,由海事法院院长提请
所在地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关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
海事法院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一一一九八四年十一月十日在第六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郑天翔
委员长,剪委员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就《关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的央定》(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海事法院的组织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海上运输和对外经济贸易事业的迅速发展,在海域中发生的海
事案件和海商案件日益增多,其中有不少是涉外的案件。随着十四个沿海城市的进一步
“31(总307),
斯坦财政部长、约旦首相、土耳其副总理以及尼泊尔外交大臣就扩大双边贸易和经济技
术合作进行了对口会谈。四国对对口会谈的结果表示十分满意。从各方面的情况看,这
次访问获得了圆满成功,达到了增进了解、相互学习、加深友谊、发展合作的预期目
的。(据新华社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二十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的决定》已由中
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一九八四年十一月十四
日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李先念
一九八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
海事法院的决定
一九八四年十一月十四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为了适应我国海上运输和对外经济贸易事业发展的需要,有效地行使我国司法管辖
权,及时地审理海事、海商案件,以维护我国和外国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作如下决
定:
“30(总3065。,
一、根据需要在沿海一定的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
海事法院的设置或者变更、撤销,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海事法院的审判机构和办事机构的设置,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二、海事法院对所在地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海事法院的审判工作受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监督。
三、海事法院管辖第一审海事案件和海商案件,不受理刑事案件和其他民事案件。
各海事法院管辖区域的划分,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对海事法院的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由海事法院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四、海事法院院长由所在地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海事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审判委员会委员,由海事法院院长提请
所在地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关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
海事法院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一一一九八四年十一月十日在第六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郑天翔
委员长,剪委员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就《关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的央定》(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海事法院的组织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海上运输和对外经济贸易事业的迅速发展,在海域中发生的海
事案件和海商案件日益增多,其中有不少是涉外的案件。随着十四个沿海城市的进一步
“31(总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