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五周年之际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决定

法律法规 · 法律 · 公布 2024-09-13 00:00:0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五周年之际
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决定

2024



13
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为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75
周年


重表彰为新中国建设和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功勋
模范人物

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根据


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
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
》,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



授予下列人士

共和国勋章
”:
王永志

王振义

李振声

黄宗德



授予下列外国人士

友谊勋章
”:
迪尔玛
·
罗塞芙



巴西
)。


授予下列人士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王小谟

赵忠贤

人民科学家

国家荣
誉称号

授予巴依卡
·
凯力迪别克

塔吉克族
)“

民卫士

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田华


)“
人民艺术家

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许振超

人民工匠

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张晋藩

黄大年

人民教育家

国家荣
誉称号

授予路生梅


)“
人民医护工作者

国家
荣誉称号

授予张卓元

经济研究杰出贡献者

国家荣
誉称号

授予张燮林

体育工作杰出贡献者

国家荣
誉称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号召

全国各
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
的党中央周围

以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
者为榜样

大力宣传他们的卓越功绩

积极学习
他们的先进事迹

凝心聚力

奋发进取

为以中
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

民族复兴伟业作
出新的更大贡献!

61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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