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

法律法规 · 法律 · 公布 2021-04-29 00:00:00

第六条增加一款

第六条增加一款

作为第三款
:“
对本
条第一款规定的进出口商品检验

商检机构可以
采信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

国家商检部门对前述
检验机构实行目录管理
。”



将第八条中的

经国家商检部门许可
的检验机构

修改为

其他检验机构
”。



删去第二十二条




将第二十三条改为第二十二条

将其
中的

经国家商检部门许可的检验机构

修改为

其他检验机构
”。



删去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作出修改



删去第二十九条中的

并向县级以上
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



删去第五十五条第三款

第五十七条

第五十七条

第五十八条第三款中的

第五十八条第三款中的

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

”。



删去第六十条


83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21
·

 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作出修改



将第五十二条修改为
:“
在草原上开展
经营性旅游活动

应当符合有关草原保护




利用规划

并不得侵犯草原所有者

使用者
和承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不得破坏草原植被
。”



删去第六十九条中的

擅自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作出
修改



将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
:“
设立国
际机场

由机场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
审查批准
。”



将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修改为
:“

事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的

应当向国务院民用航空
主管部门备案
。”



第二百一十一条增加一款

第二百一十一条增加一款

作为第二

:“
从事非经营性通用航空未向国务院民用航
空主管部门备案的

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
责令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

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作出修改



删去第九条第一款中的

海关准予注
册登记的
”。



将第十一条修改为
:“
进出口货物收发
货人

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

应当依法向海关
备案


报关企业和报关人员不得非法代理他人报

。”



将第八十八条修改为
:“
未向海关备案从事报关业务的

海关可以处以罚款
。”



将第八十九条修改为
:“
报关企业非法
代理他人报关的

由海关责令改正

处以罚款

情节严重的

禁止其从事报关活动


报关人员非法代理他人报关的

由海关责
令改正

处以罚款
。”



将第九十条第一款修改为
:“
进出口货
物收发货人

报关企业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的

由海关禁止其从事报关活动

并处以罚款

构成
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作出
修改
将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
:“
国家对食品
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从事食品生产

食品销


餐饮服务

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但是

销售
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

不需要取
得许可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

应当报所在地县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

。”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中华
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
品检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
中华人
民共和国草原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中华人民共和
国食品安全法

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对条文
顺序作相应调整

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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