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法律法规 · 法律 · 公布 2020-08-11 00:00:00

第一条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


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

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
纳税人

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


第二条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
缴纳的增值税

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
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具体确定办法

由国务院依据本法和有关税收法律

行政法规规


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三条

第三条
 
对进口货物或者境外单位和个人向
境内销售劳务

服务

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

消费税税额

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四条

第四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

税率为百分
之七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

镇的

税率为百分之五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

县城或者镇


税率为百分之一

前款所称纳税人所在地

是指纳税人住所地
或者与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其他地点


体地点由省

自治区

直辖市确定

第五条

第五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
税依据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

第六条

第六条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国务院对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特殊产业和群
体以及重大突发事件应对等情形可以规定减征或
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备案

第七条

第七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
间与增值税

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致

分别与增值税

消费税同时缴纳

第八条

第八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扣缴义务人为负
有增值税

消费税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在扣

12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20
·

 缴增值税

消费税的同时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九条

第九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由税务机关依照本
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的规定
征收管理

第十条

第十条
 
纳税人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
管理法

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本法自
2021




日起施行

1985




日国务院发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
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同时废止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草案)》的说明
———
2019

12

23
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财政部部长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国务院委托

现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
市维护建设税法

草案
)》
作说明

1985




国务院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
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
以下简称


行条例
》),
规定缴纳增值税

消费税

营业税

2016
年并入增值税

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
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专项用于
城市的公用事业

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以及乡镇
的维护建设
。《
暂行条例

施行以来

城市维护
建设税运行平稳

为筹集城市维护建设资金


强城市维护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0
年至
2018


全国累计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40190
亿元

其中
2018
年征收
4840
亿元

随着预算管
理制度改革深化


2016
年起城市维护建设税
收入已由预算统筹安排

不再指定专项用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决策部署

推动
完善税收法律制度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司法部


暂行条例

的基础上

经征求有关部门和单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意见

并公
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起草形成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草案
)》(
以下简称草案
)。
草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现说明如下



立法的总体思路
从实际执行情况看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制要
素基本合理

运行比较平稳

制定城市维护建设
税法

可按照税制平移的思路

保持现行税制框
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



暂行条例

上升为
法律

同时

根据实际情况

对部分内容作了必
要调整



草案的主要内容



关于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缴纳增值税

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

为城市维护
建设税的纳税人




关于征税范围

维持现行征税范围不


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范围为纳税人实
际缴纳的增值税

消费税税额

具体办法由国务
院规定




关于税率

维持现行税率不变

规定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

税率为
7%

纳税人所

22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