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阅英与苏州中力达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22

第二百四十二条、

二百四十二条、第二

第二百四十三条、

百四十三条、第二百

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苏州中力达市场管理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4

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苏州中力达市场管理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46350.60元。二、不足之数,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相应价值的财产。本裁定立即执行。审判员  江福禄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高 节 来自:www.macrodata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