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新青、山东信昌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27

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2017)鲁0811执2322号案的本次

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2017)鲁0811执2322号案的本次执行程序。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情形消失后,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王 辉审判员 宋 连审判员 肖 磊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李潇雨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