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雷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张绍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20

第一百四十五条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沈阳雷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

一百四十五条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沈阳雷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承担。审判员 赵 刚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日书记员 刘思楠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