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师帅与被执行人张灵芝、师宝娟金钱给付一案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12

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6)晋0202民初1466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6)晋0202民初1466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可以重新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赵雁惠执行员  白向东执行员  张宏杰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二日书记员  王 晗 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