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莉珍与吴金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22

第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17)黔0123执147号案本次执行程序终结。申请执行人若发现

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17)黔0123执147号案本次执行程序终结。申请执行人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线索时可随时持(2015)修民初字第1062号民事调解书和本裁定书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彭金畅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郑家凤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